第一千九十七章 与子同袍_长生十万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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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九十七章 与子同袍

  就当叶秋,强行催动法力,试图提前修复灵石之时。

  轰!

  忽然间,一道雷霆闪过,叶秋噗通一声,径直跌落了江面。

  “真是没想到,决战即将降临,我居然运功出了岔子。”

  随波逐流,叶秋,有些无语:“看来,我还是太高估,这具凡人身躯的承受力了……”

  堂堂紫阳仙帝叶紫阳,纵横星空十万年,但求一败而不得。

  叶秋如此大能,他哪怕转世重修,对修真的理解,也超越了这个世界。

  但是!

  叶秋却忘记了一点,自己催动的法力,和肉身的强度,二者并不匹配。

  若是前世,叶秋能直接,站在太阳表面,和敌人作战。

  但这一世,这一具凡人的肉身,却太过于脆弱。

  一失足,跌落江面,体内法力紊乱!

  “今日,我和张大仙决战,但我却重伤,这……”叶秋,顿时无语。

  哗啦啦!

  随波逐流,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叶秋意识模糊之间,被一个老僧所救。

  ……

  当叶秋再次苏醒之时,人已经到了一处,极为破旧的古庙之中。

  这座庙很大,也很荒凉,除了一条大黄狗之外,偌大的客房内,唯有角落里,一个老兵而已。

  “小兄弟,我叫胡汉四,你叫我四哥就行,或者老胡也可以。”

  老兵虽然年纪大了,却很是豪爽,将一壶酒,递给了叶秋。

  “这是民国十三年,黄埔军校发放给第一批学生,的军用制式水壶。”

  叶秋并没接酒壶,而是眉头微皱,有些不悦:“身为军人,你为何如此,玷污此物?”

  “这……”闻言,老兵一愣,随后目带黯然:“小兄弟,这是我三哥的遗物。”

  原来,老兵一家都是农民,他三哥最争气,是黄埔军校的第一批学生,后来成为了一个将军。

  最终,三哥为了抵挡鞑虏,战死在了沙场,为国捐出了宝贵的身躯。

 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老兵这才参军,发誓要荡平鞑虏,还世界一个朗朗乾坤。

  而这个水壶,老兵一直留着,当做酒壶来用。

  当兵,自然不能喝酒。

  但老兵在森林中坚守,为了抵抗寒冷,以及排解寂寞,就自己种地,制作米酒。

  “原来如此。”闻言,叶秋的目光,这才渐渐柔和:“如此说来,你在边疆森林,一晃就是数年?”

  “是啊,我从年轻的热血愣头青,一晃到如今白发苍苍,却依旧没等到团长李云虎。”

  握着酒壶,老兵,目带伤感:“小叶,你是新生代的小年轻,肯定不知道,当年建国那会儿,咱们中原是何等艰难。”

  闻言,叶秋,沉默。

  民国二十年,叶秋沉睡终南山,再次苏醒之时,已是2011年4月。

  现如今,也不过是2011年,农历八月初三,公历八月三十一日罢了。

  对于1931年,到2011年之间,所发生的历史事件,叶秋是从书籍之中看到的。

  现如今,一个五十年代的老兵,却真实的出现在,叶秋的面前。

  这让叶秋,颇为震撼。

  一颗平静的道心,开始顿生涟漪。

  “今日,我意外走火入魔,却在修为衰弱之时,来到了这个寺庙,遭遇了这个将死的老兵。”

  叶秋,顿时皱眉:“莫非,我进阶的契机,就应在了这位老兵身上?”

  若是前世,叶秋有起死回生,活死人肉白骨的力量。

  但如今,叶秋修为衰弱,眼见老兵将死,却无能为力。

  而且!

  生生死死,此乃天道轮回,便是叶秋进阶练气九层,也不能更改天道。

  除非!昔日那个,紫阳仙帝,再次归来。

  否则,想要逆天而行,何其困难?

  此刻,老兵望着篝火,喝着烈酒,述说着那一段,光辉而热血的岁月。

  岁月如歌,战旗如画,很美,也很残酷。

  ……

  伴随着老兵的讲述,叶秋仿佛回忆起,自己在那个大唐歌飞的年代。

  盛唐繁华,开元盛世,天下大平,盛世长安!

  那一世,叶秋化名江玉郎,邂逅了侠女公孙青儿。

  短暂的盛世之后,却是无尽的战乱……

  唐朝由盛转衰的节点,便是开元年间。

  最繁华到极致之后,大灾难便降临了。

  天下大乱!

  那一世,叶秋于杂乱之中,和同袍作战,浴血厮杀……

  那一世,叶秋封印记忆,从未想过,自己是一个无敌天下的仙人。

  一直到某日,当所有战友,被叛军杀死之后。

  当敌人一剑割裂,叶秋的胸膛之时。

  那尘封的记忆,这才悄然打开,让叶秋恢复了无敌力量。

  那一日,剑气纵横十万里,一剑光耀九州寒!

  那一日,敌军,全灭!

  那一日,一代名将郭子仪,,横空出世!

  ……

  往事如风,一幕一幕。

  “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。”篝火之中,叶秋拿起酒壶,微微叹息。

  那一生,叶秋如飞鸟一般,翱翔过凡间,错过了公孙青儿。

  千年之后,这一世,叶秋下江南,故地重游,降临公孙青儿的故乡。

  可惜,伊人,已经不再!

  可惜,当年的战友,已经化为白骨!

  人生,何其无奈!

  ……

  风,越来越大了。

  窗外的狂风,仿佛要吹散客房,将木门啪嗒的咯吱作响。

  “今天都是八月初三了,距离八月十八的钱塘江大潮,也没几天了。”

  老兵喝着酒,目带黯然:“我征战一生,一辈子都呆在原始森林,从未见过城市的繁华。”

  “我小时候,听三哥说过,钱塘江大潮,乃是当世奇观,会让人非常震撼。”

  “可惜,我这身子骨,我自己有自知之明,恐怕等不到半个月后了。”

  咕噜噜!

  喝着烈酒,老兵,越发惆怅。

  “叔,恕我直言,你的寿元大限,恐怕就在今日。”叶秋,微微叹息。

  叶秋和老兵的相遇,既是一个意外,也是命中注定。

  叶秋成道,就在今日!

  而这个踏脚石,便是——老兵!

  这一点,叶秋很清楚。

  也正是如此,叶秋忽然感到,一股悲哀和无奈。

  老兵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却要充当叶秋的垫脚石。

  这对凡人而言,真是太不公平。

  但这却是——天意!

  天意,不可违!

  “小兄弟,我……能请你,帮个忙吗?”

  老兵沉默片刻,忽然抬头,紧张的望向叶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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