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七章 红衣少女_逐鹿北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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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七章 红衣少女

  没有人催促高顺,完全是因为他那张赏心悦目的脸。

  等他换好了干净的衣服,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,少女胸口的小鹿乱撞的更厉害了。

  高顺转身对少女微微一笑,仿佛春日里的暖阳,可以把坚冰融化,少女的脸上竟然飞上两抹红霞。

  “小娘子,在下梳洗好了,接下来要在下做什么?”

  高顺的声音温柔,没有了昨日的慌乱,他心中隐隐已经猜测到,他之所以被留下,八成是因为眼前这位有些刁蛮的少女。

  “我……”

  少女一时间竟然忘了自己要去做什么,还是一旁的侍卫小声提醒:“小娘子,你不是要去打猎么。”

  “哦,对,你陪我去郊外打猎,然后烤肉给我吃,昨晚那肉烤的不错,比阿来强多了!”

  一旁的阿来苦着脸,他知道自己被嫌弃了,昨晚他是最无辜的一个,不但被打晕了,现在连差事都被抢了。

  “好。”

  高顺答应下来,离开这里也正和他意,等到了郊外,四下无人正好逃跑。

  “对了,你会骑马吧?”

  高顺心中大喜,心说这少女还真是单纯啊,如果给他一匹马,逃跑岂不是更方便了?

  “算了,看你这样子就不像,李威你带着他吧!”

  高顺刚想说什么,少女扭头就走,一个侍卫看了他一眼,就是少女所说的李威。

  高顺无奈只能跟上去,两个大男人骑一匹马,高顺真的有些无语,但又不敢表现出不愿。

  一行人很快出了长安城,来到城西的郊外,此时已经临近四月,万物复苏,欣欣向荣。

  高顺被丢在河边,留一个侍卫看着他,其他人则是去捡柴打猎,等着生火烤少女打回来的猎物。

  高顺看了看四周,发现这里地形不太友好,眼前虽然是一片树林,却不是很茂密,而且地面很平。

  这种环境下,他的腿是跑不过马的,所以除非他能抢一匹马,可此时他看见少女一箭射中了一只飞在空中的野鸡。

  “嘶……”

  高顺倒吸了一口冷气,这种箭术他都自愧不如,那野鸡还在动,如同移动靶,高顺自问现在还做不到。

  有这种箭术,高顺如果还想着逃跑,那就是自寻死路,正在高顺发愣的功夫,少女又射中了一只兔子。

  捡柴的侍卫回来,高顺彻底失去了机会,侍卫们熟练的生火,然后又把野鸡、兔子捡回来,在河边开始收拾。

  当他看到侍卫要拔鸡毛时,突然叫住了他:“且慢,毛不要动!”

  少女既然让他烤,那高顺就得露一手,看看能不能讨好一下少女,让他放了自己。

  听到高顺的声音,侍卫干脆把野鸡扔给他,高顺接过野鸡,拿小刀开膛破肚,去掉内脏清洗干净。

  然后又拿盐抹匀,放在一旁腌制一会儿,从河里挖出一些黄泥,均匀地涂在野鸡上,直到把野鸡都裹住。

  等到裹完了野鸡,他让人在地上挖了个小坑,然后把野鸡放进去,在把火堆移过来。

  他这边做完,兔子也已经处理好了,高顺让侍卫取来点油,然后把盐涂在兔子身上,放火上开始烤,偶尔刷一点油。

  高顺这边烤着,少女那边又打了两只野鸡,一只兔子,还有一头野猪。

  也许是闻到了香气,又或许是猎物已经够了,少女从马上下来,看着高顺认真的烤肉,口水忍不住要流出来了。

  “好香啊,可以吃了么。”

  “还要再等等,里面肉还没熟。”

  “好慢啊,我已经饿了。”

  “那也要再等等,你们准备的调料太少了,否则我有很多种做法,保准比这个好吃百倍!”

  “真的?你需要什么调料,我让人去找!”

  高顺闻言抬头,只见少女期待地看着他,于是拿起刷油用的毛笔,又找了一块布。

  “八角、桂皮……”

  高顺把这时代能找到的香料写出来,之前经营天然居,对这些东西很熟。

  看着香料名单,少女直接让侍卫去准备,很多东西都是药材,要去城里的药店去买。

  又过了一会儿,兔子差不多了,高顺依旧用小刀片下来,然后装进盘子里。

  又从火里去除野鸡,当他敲碎泥皮的时候,香气瞬间四溢,所有人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。

  “好香啊!”

  少女闻道肌肉的香气,顿时扔掉手里的兔腿,直接扑了过来,抓起高顺刚撕下的鸡腿就要吃,结果被烫的尖叫一声。

  “小心,还很烫!”

  高顺一眼没照顾到,少女抬起小手不停地吹气,高顺此时已经看出来了,这丫头是个纯粹的吃货。

  “拿手帕垫一下,或者晾一下,慢点吃,没人和你抢,那还有两只呢。”

  高顺说完,突然感觉一阵杀气,抬头就看见侍卫们盯着他,仿佛再说就你多嘴。

  叫花鸡能够流传后世,自然是十分不凡,这种烤法所有人都是第一次见,自然都是十分新鲜。

  虽然味道可能淡一点,可鸡肉鲜嫩多汁,比直接在火上烤好吃太多了。

  见少女吃的开心,高顺顺手拿起一片兔肉放进嘴里,所有侍卫顿时睁大了眼睛,仿佛看见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。

  察觉到侍卫们的目光,高顺也觉得有些不对,他哪里知道,眼前的少女其实并不护食,却不喜欢分享。

  这些猎物她吃不了,但必须等她吃饱了才给别人,她喜欢吃的别人不能碰,就像昨晚的羊肉。

  然而高顺和少女一起吃,少女并没有阻拦的意思,当高顺把鲜嫩的兔肉递给她,少女也是直接接过。

  这有点颠覆了侍卫们的认知,他们自从跟随这位姑奶奶,没少受折磨。

  这位姑奶奶姓李名姝菡,是当朝永康候的妹妹,府里的那位男子名李诠,是周国永康候,在军中任职。

  而李姝菡从小喜欢练武,骑射的本领比他哥哥还厉害,而且很喜欢吃东西,性格泼辣,导致她十六岁还没嫁出去。

  这样的女子,不是什么大家闺秀,李诠一脉还不怎么显赫,否则李诠怎么会没参与这次讨伐,可见他这一脉的没落。

  一只鸡吃了大半,再加上半只兔子,李姝菡满意的摸了摸肚子,这才看向侍卫们。

  侍卫们忙活了半天早饿了,就等她这个眼神呢,得到了主人的同意,立刻开始吃起来。

  除了李姝菡那只兔子,其余的都是他们自己烤的,而野鸡都学他的做法,三只野鸡根本不不够分。

  看着侍卫们狼吞虎咽的模样,高顺笑道:“野鸡的肉质不如家养的鸡,处理不好容易发柴。

  而且只用盐调味还是有些单一,如果时间充足,调料齐全,腌制后用荷叶包裹烤制,滋味更加别致。”

  听高顺这么一说,李姝菡眼睛发亮,兴奋地说道:“那你今晚就做给我吃吧,就按照你说的做法做!”

  高顺见她这般模样,有些忍俊不禁,下意识道:“吃这么多肉,难道你就不怕胖么?”

  话一出口高顺就有些后悔,因为后世这可是禁忌话题,女生都不喜欢别人说她胖。

  “胖点好啊,我兄长一直说我太瘦了,都没人要我。”

  结果太出乎意料,高顺一时没反应过来,半晌才想起唐朝好像以胖为美,这种审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。

  在看李姝菡,她这么喜欢吃,可是却不胖,一方面是体质原因,一方面就是她喜欢运动。

  “呵呵,娘子身材婀娜,娉婷袅娜,多一分则肥,少一分则瘦,简直是完美身材,哪里还用长胖。

  既然你想吃,那我做给你就是,只不过肉吃多了不好,烤制的食物对身体无益,还是要吃点青菜。”

  高顺的一番话,顿时说的李姝菡满脸娇羞,她还是头一次听男人夸奖她,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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